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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爱读书的人深交,你会越过越幸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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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昨日开完了组会,跟朋友说这几天都在跑数据,准备汇报,没有好好看书,明日可以开始看福克纳了,我还要写一篇文章。他说:“我每次听你说起看书和写文章,就感觉你很开心,语气都是轻松的。”

确实,一个喜欢的事情,做的久了,就慢慢成了生命需要,不需要刻意制定计划,很自然的就想做,它成了生活的调剂,一种轻松的“娱乐”,在别的地方累了,就要回到这里来找能量。

但是我整天说自己喜欢读书,花了很多时间,可如果有人问我看过什么书,我又一下子心虚了。

脑子里会冒出一个画面:浩瀚的“宇宙”中,我触碰过的只是几颗遥远的小星星,我自己知道看见了它们,它们发出的微光照进了我心里,但如果让我把它们展示出来,我却又抓不住,“它们”是宇宙中的星,不属于我,而它们闪在我心里的光,我也没办法让别人看到。

可能还是读书太少,无知的领域太多,也没有着急用读书来提升某些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所以总是信马由缰的,赶上什么就读什么,但这样倒也轻松,读来有趣的就快乐的读完它,读不进去,觉得晦涩的,半途而废也没关系。

我常跟朋友说,觉得年之前,自己像是在补洞,大概就是人生最初的二十来年,太不努力了,原本应该年纪和脑子一起成长,但是年纪长了,脑子却落在了后面,然后就有了一个深不见底的无知黑洞,我得先把这个洞填补上,让年纪和脑子起码在一个水平上,然后才能有真正的质的成长。

像是前面几年都在还债,12年之后才开始缓慢的积累起了一些存款。

02

小的时候实在是没书可看,现在回忆起来,觉得家里好像除了课本和报纸,几乎就没有任何可以读的东西了,而报纸又仅仅是糊墙用的。

整个小学和初中没有读到过除了课本之外的任何一本书,也绝没有买书来读的意识,但是又喜欢,就把语文报纸,语文试卷上的小作文全部拿来读,喜欢的句子和段落就剪下来帖在本子上,做成古早“手账”。

高中的学校也没有图书馆,但有些同学有课外书,就借来读,那时候是别人有什么我就只能读什么,当时韩寒、郭敬明很火。

人生中读的第一本世界名著是《苔丝》,书虫版的,后来是《远离尘嚣》《小妇人》《格列佛游记》等等,全部是书虫,我跟闺蜜两个人一人买一本,读完再交换,本来是想用来学英语,但都当了闲书看,而且一读就上了瘾。

高三才第一次去新华书店,我姐说如果期中考试考的好,就给我买礼物,本想要一个超大号的毛绒玩具,但去了县城却直奔书店,记得当时买了一本散文书,不是什么名家,里面的内容却很适合十六七岁的我,那本书现在还在家里的书架上,已经翻散了。

那一年我姐知道我喜欢读书,每次回家都给我带几本在小地摊买的盗版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莎士比亚四大悲剧》、罗曼·罗兰等是那时候接触到的。

高考完了那个暑假,在姑姑家看到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把她家书架上我读的懂的书都借来读了一遍,后来看到一个同村的叔叔家有个书柜,就三天两头往人家跑去借书,现在都不记得借了些啥,只知道都是些八九十年代的旧书。

那时候其实并没有体会到读书是什么,只是喜欢、读来好玩,比做别的事情有趣。

03

大学开始就不一样了,有了图书馆,我又不好好学自己的专业课,就上课读闲书,下课图书馆,但是并不努力,仅仅是百无聊赖,不知道拿什么虚度光阴,就读书来打发时间。

但读了些什么都不太想得起了,记得弄丢了一本《包法利夫人》,上体育课的时候,放在篮球架下面,下课就没有了,还赔了图书馆30块钱。

大学毕业之后,同样是为了打发通勤路上的无聊和没有智能手机的那些夜晚的无所事事,便读书,那时候开始按作者来读,读到谁就把他的书能找到的都读一下。

刚毕业收入不高,也还没有培养起买书的习惯,读的都是电子书,《围城》《荆棘鸟》《呼啸山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谁动了我的奶酪》《麦田里的守望者》《茶花女》《红与黑》,那时候读言情更多,几乎读完了琼瑶的所有小说,桐华、顾漫、辛夷坞等,张爱玲、毕淑敏、亦舒、张小娴也都读了不少。

这个填洞的过程就觉得,你读了但又好像没读,只是读了个热闹,看个故事,里面更深的东西,自己没有能力得不到,所以自然也体会不到读书对人精神的滋养,就只当读书是玩玩儿而已。

04

因为读书而开始“变身”,是在机缘巧合但又命中注定的读了《活着》开始,当时确实因为这本书,自己整个人都大受震撼,好像我这稀里糊涂闭着眼睛活的人生,突然变得不一样了。

看见了一点点的苦难人间,以及生命的顽强,我这个原来总是为赋新词强说愁患有矫情病的人,一下子也变得积极阳光乐观热情,想要好好活了。

后来读了《飘》,喜欢上白瑞德和梅兰妮,白瑞德那句“只要你还没有丢掉自己的名誉,你就永远也不会明白名誉这个东西是个多大的负担,也不会明白自由究竟意味着什么。”被我引用过很多次,至今都还激励着我。

而梅兰妮,那样的温柔美好,又坚韧有力量,我好想成为那样的人啊。

读《追风筝的人》,阿米尔的父亲让我看到什么叫坚韧无畏,正直顽强,他用自己的胸膛对准枪口,阻止陌生女性被强暴,“我就算中了一千颗子弹,也不会让这龌龊下流的事情发生”。

《平凡的世界》依然是我最喜爱之一,“生活中真正的勇士向来默默无闻,喧哗不止的永远是自视高贵的一群”,耐住寂寞、接纳平凡,也是一个不错的人生。

“天地洪荒,宇宙辽阔,人各取舍,我仍爱着。”

《雾都孤儿》和《悲惨的世界》,《杀死一只知更鸟》和《笑面人》,都让我看见了人性光辉的一面,虽然里面的黑暗让人愤怒、觉得可怕,但越是可怕,便越希望自己能向奥利弗、米里哀大主教、阿迪克斯、乌苏斯这样的人看齐,想和他们一样善良、坚韧、慈悲、正义、高贵、谦卑、宽容……

05

《大卫·科波菲尔》中姨奶奶对大卫说:“永不卑劣,永不虚伪,永不残忍,免除这三种罪恶,我可以永远对你怀抱希望。”单单是读到这样的话就觉得铿锵有力,让人想要活的坦坦荡荡。

《了不起的盖茨比》中说“每当你想批评别人的时候,要记住,这世上并不是所有人,都有你拥有的那些优越条件。”记住这样的话,很难不对世界多一些宽容。还有张爱玲说的“你如果认识从前的我,或许会原谅现在的我。”我开始慢慢学会带着一个人的过去去看他的现在,努力跳出自我局限,去理解别人。特别是读过《基督山伯爵》之后,便更觉得自己对这个世界少了很多暴戾之气,整个人变得柔软了。

王小波的《爱你就像爱生命》:我把我整个的灵魂都给你,连同它的怪癖,耍小脾气,忽明忽暗,一千八百种坏毛病,它真讨厌,只有一点好,爱你。朱生豪写给宋清如的情书:我是宋清如至上主义。还有杨绛和钱钟书,我看见了,好的爱情,应该长成什么样子,不是对着言情小说里的爱情去向往,而是自己成为值得的人去创造。

老舍的《骆驼祥子》也很触动,祥子是我不断提醒自己,千万不要成为的人。

莫言也读了好几本,但实在读不懂,只能拿来装样子,在别人问起的时候,说一句“读过”。

三毛的散文几乎全部读过,从我开始写文章到现在有很多人说我像她,我当然是不敢给自己贴这个金的,但她文字里的温柔可爱、朴素浪漫,一定也让我对世界的热爱多添了几分。

前段时间我说在学哲学,是被《苏菲的世界》带入坑的,十年前读过一次,读不动就放下了,今年再捡起来竟爱不释手,看完了书不算,还要自己找来更多哲学的东西来学。

06

读书到底给人带来了多少好东西,真是说也说不完,但更重要的是它让我觉得自己慢慢有了血肉,像是一幅原本只被勾勒了轮廓的简笔画,一点点涂上了彩色,变的有了灵气,也像是游戏里的石头人,本来只是设定好程序的工具,但它竟然有了魂儿。

阅读也是一个大浪淘沙的过程,要碰缘分,不是每本书都记得深刻,也不是每一本读完都觉得受益,但不断累积,慢慢有缘分的书也越来越多了,它们让我看到自己一点点变得宽广,变得坚定,变得自信有力量,学会了爱自己,也接纳人生的种种,不强求,不苛责,让我觉得自己越来越靠近想成为的那种人了,也懂得了该用什么作为尺度来衡量这一生。

读书真好,它让一个人,真正的,成为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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